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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6 点击量:1476次

作者: 来源:陕西煤矿安监局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和陕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陕西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陕安委办〔2020〕4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省各级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矿工安全素质,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安全宣传咨询日为6月16日;“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时间为6月至12月。

四、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田光雄

副组长:蔺国杰、沈少波、高红斌、张军昌、陈平定

成  员:各监察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冯武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处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各处室、记者站分工负责,各监察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落实。

五、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单位要制定学习计划,系统性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单位要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授、网络宣传平台宣传等方式,推动学习活动走深走实。特别是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行宣讲。

(二)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月”宣传氛围

期间,省局将在局官方网站开设专栏,同时利用官方“双微”平台进行集中宣传;省局和各监察分局要在单位醒目位置打造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煤矿安全生产科普片、警示教育片等宣传内容,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安全承诺宣誓活动

省上拟在陕西铜川凤凰建材有限公司举行“2020年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启动仪式,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承诺宣誓活动,邀请凤凰网陕西以网络直播的方式深入生产厂区,介绍凤凰建材有限公司消除事故隐患,围绕“零事故、零伤害”目标,开展安全生产本质安全管理的工作情况。各单位要按照局活动领导小组安排,派员现场参观或同步组织网络直播观看。

(四)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各监察分局、各处室要紧密结合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工作任务,按照全国安委办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进行时”活动。要通过局官方网站、“双微”等平台加强对“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全方位宣传,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隐患排查整治好的做法、有效的措施,曝光隐患排查不力的企业和单位,在局官方网站公布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和举报电话。督促辖区煤矿企业按照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认真开展隐患自查,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充分动员企业职工参与隐患排查,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活动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各监察分局要组织辖区煤矿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央视新闻、新华网、人民智云等主流媒体客户端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培训课程。各监察分局要结合“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督促辖区煤矿企业开展员工大培训、安全大讲堂等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地区防疫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方式,以网上、线上为主要形式开展咨询日活动。可通过观看应急管理部“主播走现场”网络直播实战化应急演练、观摩厂区活动,参与中国应急信息网等平台知识竞赛活动、参与抖音平台“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参与新浪微博“朋友圈的安全谣言”超话活动,在网络掀起学习安全舆论高潮。可围绕主题,通过展板展示、现场咨询、安全体验以及网上知识竞赛、网络直播互动、H5游戏互动,发放《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以及安全文化用品、向社会大众、从业人员宣传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知识常识等活动,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七)开展“安全生产月”警示教育活动

省局和各监察分局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利用警示教育片、主题宣传片、警示教育会等形式在全省煤矿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剖析神木市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12”重大煤尘爆炸事故、陕西蒲白南桥煤业公司“6.5”较大顶板事故和陕西彬长矿业公司大佛寺煤矿“10.22”较大瓦斯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煤矿企业和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八)开展安全生产文艺精品创作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省安委办将面向全省开展“我家的安全故事”征文活动,同时开展第三届应急管理公益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各监察分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紧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主旋律,广泛动员干部职工进行创作,同时积极创造安全生产微视频、微电影、动漫、抖音短视频等安全文化精品。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作品选送工作,各监察分局投稿不少于2篇,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至少投稿1篇。

(九)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省局配合省安委办组织在宝鸡市举办的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联合拉动演练,达到检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增强组织指挥及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各产煤市、县(市、区)及煤矿企业积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互救自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全面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开展煤矿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召开全省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现场会,命名2019年度省级示范企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安排部署2020年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十一)参加安全生产陕西行活动

从6月开始到12月,省局将按照省安委办的安排,组织相关媒体记者深入各市、县、企业开展“媒体记者安全生产陕西行”活动,对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正常生产建设矿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进行报道,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监察分局,安全技术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要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认真策划,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实效。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互动、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要充分发挥媒体、网站、“双微”平台作用,全方位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作为着力提高全社会安全责任、解决当前安全发展难点问题、推动工作顺利进行的高度去认识、去部署,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走过场,要切实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及时报送总结。各监察分局、安全技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文字、图片、视频资料,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和联络人员名单,工作总结及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分别于5月31日和7月2日前报送省局政策法规处,并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五前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省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孙佟

联系电话:029-87671612  13571929877

电子邮箱:276192159@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