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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保供须加强长协合同履约

发布时间:2020-07-23 点击量:1042次

作者: 来源:中国煤炭报

7月9日,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2020年能源迎峰度夏工作。在煤炭保供方面,会议提出四项重点工作,其中第一项就强调,“深化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合同签约比例,充分利用信用手段加强履约监管”。

结合疫情发生以来的供需形势分析,今年迎峰度夏的煤炭保供问题,主要不在生产端,而在消费端,是下游企业缺乏签订长协的积极性,“用了煤又拖着欠款”。

在7月15日举办的煤矿智能化技术创新论坛上,国家发改委煤炭司司长鲁俊岭表示,煤炭行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坚决到位,为保障全国能源稳定供应作出了突出贡献。他指出,到2月末,煤炭日产量就基本恢复到往年同期水平,支撑了全国统调电厂煤炭库存可用天数始终保持在20天以上,最多达到28天,处于历史高位,发电、冶金、建材、化工以及取暖用煤都得到了充分保障。“这是煤炭企业干部职工无私奉献的结果。”鲁俊岭说。

尽管煤炭企业奋力保供,但受疫情影响,市场需求下降,加之煤炭进口大增,今年前5个月,吨煤价格一度跌破500元大关,煤企再次陷入困境。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利润同比下降了31.2%,降幅比前4个月扩大4.2个百分点。

必须承认,自2017年推行以来,煤炭中长期合同机制对于稳定煤价和供需关系,发挥了重要的“压舱石”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签约不规范、履约不到位等问题。无论煤炭长协价格相较于市场价格是高还是低,上下游企业中总有不乐意的。其中,一些缺乏契约意识的企业,为了一时之利,甚至做出毁约的短视行为。

当企业市场信用失灵时,相关部门不得不“出手”力保市场运行。国家发改委前不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根据部署,经产运需三方自主协商一致并核实确认的20万吨及以上的电煤中长期合同和10万吨及以上的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用煤中长期合同,被列为2020年重点监管合同。

上述《通知》强调,各有关方面要切实增强诚信意识,认真履行已签订的中长期合同。产运需各方要按照均衡原则将中长期合同分解到月,合理安排发运、接卸计划,保证季度履约率不低于80%,半年及全年履约率不低于90%。

目前,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建立了诚信履约保障平台,2020年重点监管合同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国家发改委将组织有关行业协会等单位,对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按季度进行核实,对信用记录进行通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说到底,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希望煤炭上下游企业在每一轮市场波动中,始终保持客观理性的态度,共同维护煤炭中长期合同机制“行稳致远”。相信随着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随着国有企业重组不断推进,煤炭上下游企业必将迎来合作共赢的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