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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废止多部涉煤的省政府规章

发布时间:2018-11-19 点击量:1297次

作者:孙枫凯 来源:中国煤炭网

 10月30日,陕西省政府下发陕西省人民政府令,决定废止22部省政府规章。其中包括:2000年11月5日公布的《陕西省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2007年11月17日公布的《陕西省煤矿生产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2013年4月20日公布的《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2001年11月30日公布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7年9月29日公布的《陕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等涉煤的省政府规章。

另外,1991年5月18日公布的《陕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2000年6月15日公布的《陕西省防御与减轻滑坡灾害与管理办法》、2001年9月19日公布的《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2006年7月25日公布的《陕西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也同时废止。